Friday, January 28, 2011

我读《带我一起走》

收到姐姐寄来的小册子,上面有蓝天,白云和两棵树,里面她写着:谢谢你带我一起走。

我马上翻开小册子,搜索我熟悉的场景,德国的古堡,林明的云海,爱琴海的房子,清迈的野樱,台湾的人情……原来我们一起走过的地方还真不少。

兄弟姐妹一起出游,看起来就是family trip,但我们不是。一起旅行的朋友常常说,我们看起来不像姐妹,我们太友好,姐妹应该是彼此不客气的,时时吵架斗嘴。姐妹也应该是强烈对比,我们有些时候太相像,会不约而同买同款的鞋,书,钱包,衣服。

其实,我们还是各有脾气的,旅程中有默契,当然也有意见不合的时候。吵完了,下次忘记再出游好了。

八年前第一次背包旅行,地点是很多法国人的越南。越南人并不友善,我们第一天就被小巴载去不是我们想住的旅馆,还记错水上木偶的表演时间。那时我不喜欢越南,但我至今还记得坐在小凳子上吃蟹丸米粉的滋味,还有水上船家的饭香。

那一次,是我姐带我走。

后来去尼泊尔和印度,一大班朋友,大伙聚在小餐厅吃饭等上两个小时,饿坏大家,但因此多了好好聊天的时刻,至今还保持联系。

那几次,是她带大伙走。

一直到去清迈看野樱那一次,她才问我,住这家旅馆怎样?

但又怎样?结果,还是她带我走。

这些年,都是她带我走。我是个非常懒得计划行程懒得看资料的人,又是个超级路痴,很享受‘跟随’。

所以,打开小册子,我看到的,都是她带我走的路。或者,是她想带我走的路。是她用时间画下的路线图。我不知它们是不是最美的风景,但我肯定它们都是最真的分享和感触。

一向来被带着走的我,今天,终于带它一起走在北国的雪地上。
 
  也请你带它一起走郵購:攝影人 helenlee@pcp2u.my

他们教我的事


今天收到Kiyomi传过来的合照,突然想起这趟旅途的种种。

我在塔林遇见Kiyomi,晓和瑜,大家初次见面,却聊得没完没了。Kiyomi刚结束南非6个月的志愿工,她给我们看照片,说了一个晚上的故事,没水没电的生活,爱滋病小孩,骑8小时单车去学校给孩子们上卫生课,俭朴的村庄和居民,42度的天气,只有番茄和青菜的市集。她说,短短6个月,她已经当不回典型的日本女生。

‘典型’那两个字,说得异常坚决。

在赫尔辛基时,我在厨房遇见在德国念书的高,她请我喝水果茶,也聊了一个晚上。她第一次一个人旅行,闹了很多笑话。她潇洒地说,那些,都当作交学费上课。

回想起第一次出远门,那时候的我才不够她坦荡荡。

然后我在芬兰堡和巴西夫妇一起过圣诞。冬天天黑得早,四点钟以后已经没有事情可以做,于是大家聚在一起喝圣诞饮品,吃姜饼,聊天,看电影。他们在俄国丢了行李,找不到可以说英文的人,误了火车,感冒,摔跤,来到芬兰以为圣诞节很热闹,谁知在芬兰圣诞节是家庭日,商店餐厅全关门两天半,连替换的衣服都没有。

他们高高兴兴地说,再多挫折也要快乐地完成这段旅程。

我突然发觉,世界的精彩不只是旅途中的风景,还有旅途中会遇见的人。无法预测的这些人身上,总有我可以学习的事。

今年圣诞,这些人教会我的,包括一种心襟,洒脱和乐观。而我带着它们,回程的行李竟然轻盈起来。

Monday, January 17, 2011

最美好的芬兰字


有个朋友说,回家路上看村上春树的小说,里头提到芬兰语的动词变化,很自然地想起我。我突然感动起来,不管是什么时候,让人想起到底是一件很幸福的事。

芬兰语学了一个学期,还是一窍不通。去做芬兰浴的时候,我喜欢静静听芬兰人聊天,让很家常的气氛围绕着。我喜欢听他们说“是”,拼成joo ,但念做yoo,把尾音拉得长长的,听起来特别舒服。不会回答的时候,就可以joo…joo…来应付 (笑)。

我觉得那是最美丽的芬兰单字了。

也许,在任何一个语言,“是”永远都比“不”来得美好。

Sunday, January 16, 2011

正努力完成旅程的我


翀,对不起,我丢了你的电邮地址。

绝对不是故意的,虽然是淡如雪的萍水相逢,我还是很想念你滔滔不绝说话的声音,像坏了开关的收音机,一直开着。与你聊天,时间过得真快。当时你笑我不知“翀”字怎么念,其实我的中文并没有你想象中好,我也不知道原来“翀”有向上直飞的意思。

我已经来到你口中“没什么”的小岛,意外地我非常喜欢它,有种朴素的陈旧感。青年旅馆是一所旧学校,打理得非常干净。只是太冷了,我在外面只走了一个小时,已经冷得手脚麻痹,然后我忍不住走回青年旅馆,喝他们的glogi圣诞饮品,暖暖的好舒服。然后我在猜你会不会买到我跟你说的glogi和风车酥的事。

靠着窗外的光,我看见乘船而来的游客,窗外飘着雪,它们在飘,轻轻地,非常优雅的模样,在雪地上留下痕迹。真不知接下来的6小时该怎么过。幸好来了一对夫妇和我说说话,但始终不及你。

好我知道,不能老是依赖大家给的温暖,这段旅程还是得靠自己虚弱的力度完成。

目前正努力完成旅程的我,
12.25.2010,
Suomenlinna。

Friday, January 14, 2011

第一次不在家过年


今天,不同时间启程的家乡味和贺卡却同时抵步。红彤彤的贺卡最俗气,原来也最具代表性。我突然就觉得,春天真的快来了。

我妈这样写:离家的日子越长,回家的日子就越短。写得真好!原来我妈的文采依然。我以前不在乎佳节,也不稀罕红彤彤的贺卡。今年第一次不在家过年,不用打扫办年货,少了既期待又压迫的气氛,竟茫然若失起来。

Sunday, January 9, 2011

老爹生日快乐



我爸是老派家长,比较严苛,说较体贴的话会觉得不好意思。

我算是对我爸最不客气的人了。小时候我常陪他去看兰花展,我留宿的那几年,他会开车来找我看电影,吃印度煎饼和拉茶,他老骂我总不能安静看足球赛。他常识好,我们从小就受他影响爱看国家地理的纪录片。他喜欢上菜市场,但每当弟弟姐姐回家,桌上总有他们爱吃的菜。

离家出走的今天,特别想念他种的蔬果,只能选一首轻松的歌,祝他生日快乐。

原来,爱顶嘴的我从来都没有给我爸庆生过。

Saturday, January 8, 2011

不幸的牛仔裤

牛仔裤是很奇妙的东西,新的没性格,穿久了才会跟着你的体型立体起来,像个旧情人沾染了彼此的习性。

我以前很喜欢裤脚稍微磨损的牛仔裤,不是故意把它刮损的那种,而是要经历了一些有的没的,才自然流露的沧桑感。破得最美丽的那条牛仔裤脚,结果被我妈工整地剪掉,再细心地折起来缝好。我妈说,女孩子穿破旧的牛仔裤成何体统。但是,邋遢的我再怎样也变不成淑女吧?后来,我不再穿那条被补好的牛仔裤,现在再也想不起它的下场如何。

以前年轻,酷爱缺陷美,总觉得穿了洞,感情就非同小可起来。

今天,最爱的一条牛仔裤终于穿了洞,可惜穿在不可救药的部分。S问我,你是不是身上都长着刺?也许这些年的跌跌撞撞,我真的长满了刺,练了刺猬般的神经质,已经是第三条了,前两条破在屁股部分,这条裂在拉链旁。要是在别的部分,还可以故作潇洒地继续穿。

我们人生里总有些再不舍也必须放弃的破事吧。无法补救的烂牛仔裤,就是所谓的遗憾。

这条曾经陪我走了不少旅程,被折磨得营养不良,颜色不均的牛仔裤,终于光荣退休。我常常都很怀疑,做我的牛仔裤,大概是非常不幸的事。

photo by ernie, srinagar

Wednesday, January 5, 2011

国境之北


这几天,雪还是有事无事一直飘着。我已经不太去算这座城市究竟下了多少雪。也不再去想什么时候太阳会再次回到这国境之北。

雪这样持续不断地下,气温反而在零下十度左右稳定下来,没有早前的反复。这城市也开始有种平静安逸的美,走路时鞋跟在雪地上摩擦的唏嗦声也有一种安全感。

雪不再是一味地从天空降下来了,它们太轻太潇洒,掉在地上前会在空中旋转飘浮很长一段时间。坐在书桌前,可以看见红豆般大小的雪花在窗外飘。有时忘了身在北方,还怀疑是否有人在天台上打棉被。

寒假,居然很快就要过去了。

Sunday, January 2, 2011

15个读者

数码文化这科念起来很抽象难懂,范围又广,但也算有趣。其中一篇功课要谈明星偶像,我当初很怀疑自己怎么能写3000字,结果我写了将近4000。

我把它分成三个阶段。第一阶段是电影公司,形象包装,媒体合力打造明星的20-50年代,明星和普通生活是隔离的,他们神秘,高高在上,不真实。觉得吗?那才是真正辉煌的明星年代,我把它称为superstar celebrity。

第二阶段是当电视机和录像机的出现,sony第一台录像机带来了MTV,电视机带来了现播和综艺节目,红的不再只是电影明星,还包括了新闻主播和节目主持人,英国王妃Diana,足球明星David Beckham,走音的William Huang,平凡主妇Susan Boyle。我把它称为real celebrity,明星不再是高高在上,而是较生活化的崇拜对象。

第三阶段要感谢电脑和网络,可以称为DIY/home celebrity,在这自造阶段,红的可能不是人,也许是一篇文章,一首歌,一支video。支持者和偶像的接触直接多了,而且不只是崇拜,还包括批评,讨厌,怀疑。通过部落格,网站,聊天网,youtube,webcam,人人都有被赞美和践踏的平等机会。

Andy Warhol不是这样说吗,在数码时代,每个人都有15分钟走红的机会,每个人都至少有15个亲友会读你写的东西。15,真是奇特的想法。那我也有15个读者了(数来数去都不够)?为什么是15,不是10,20? 15分钟也表示,其实你的读者亦是暂时性的,不完全的。

数码,确实是个暂时性的年代啊。

Saturday, January 1, 2011

冰糖裤之行


我决定在平安夜渡海到世界遗产芬兰堡。火车站的路人劝说,大风雪加上平安夜,不会有船到芬兰堡。但我还是想试一试。

雪一直打在脸上,看不清路。大家赶着回家过圣诞,没人清理马路,堆满了雪。我才明白,原来雪也是得日夜清理的东西。每走一步,脚都深深踩进雪堆,费很大力气把它从雪里提出来,再小心奕奕地放进另一片雪里。时间长了,裤脚结了一环的冰,像两条冰糖,走起路来两支裤脚撞在一起,听得见叮叮当当的声音。

走得那样步步艰辛,现在想起来却是即寂寞又美好的,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一个人在大风雪里旅行的滋味。我想,将来也许再也没有这样的勇气。

走到码头的时候几乎绝望,海上都是冰雪,怎么航海?

但真的有船渡海,小小一艘船一路破冰而行,窗外不是一片海,而是白茫茫的冰,没有水平线,没有尽头。早听说大风雪对芬兰来说是小事,他们的学校工厂从来不会因为风雪而休息,现在我相信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