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穿了不太合适的鞋子,上林明彩虹瀑布以前,我被迫换上司机先生准备的橡胶鞋。
也许六号鞋对平日穿五号鞋的我来说是大了点,也许鱼骨人字胶鞋早已有了逃亡计划,上彩虹瀑布的途中,左脚鞋竟然被大水冲走三次。
三次!
那滔滔的河水,最深及腰部,水力强,到处都是长满青苔的石头,我是从来没有想过,左脚鞋可以平安捡回来。看着鞋子从急流中游走,在旋涡里旋转着,心里只有无奈。
但它一次又一次,被三个不同的同伴救了回来。三次的搭救过程都是辛苦惊险的。
对我来说,不用赤脚走剩余的路是很幸福的。但我想,对左脚鞋来说,大概是很悲哀的。它因此而失去了自由流浪的机会。
我在三次失而复得以后,走得特别小心翼翼。
珍惜,总是在失而复得之中逐渐形成的吧?
1 comment:
Jayson, 2008-09-17 18:29:38
下次再访林明时,偷偷把它丢下河,让它自由吧。
Terry, 2008-09-17 22:58:31
你应该带它回家的,这么有缘。。。
琪艺, 2008-09-21 19:55:41
Jayson...自由像心事呢,有时想,有时不想。也许下次我去时,它已经放弃自由,找到安稳。
Terry找上门来了 ^ ^ 欢迎光临。是,我该把带它回家,很好穿很舒服呢。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