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uly 19, 2009

不眠

Twilight @ Borobudur

正在读Twilight这部小说,英文水准不好,以每晚睡前一个chapter的速度慢慢看。

不过是很庸俗的爱情故事,不了解为什么风靡成这个样子。小说没有琼瑶的凄亦舒的细,电影我看过,也不够王家卫的唯美蔡明亮的真。现在我知道为什么李安在美国会如此受欢迎了。

我只对书名好奇。Twilight 。

Twilight,指的是曙暮光,是日出前或日落后散射在大气层上端,照亮了低层大气和地球表面的阳光。那绮丽诡异的蓝,喜欢摄影的我们多少都曾经等待过的blue moment。在地球的某个地方某个季节,有24小时的白天,曙暮光会持续一個星期以上。这种现象被称为“不眠夜”。

故事里的Edward是一个很奇怪的人。他苍白,金褐色眼睛,神秘,不合群,有双很冷的手,不爱阳光,喜欢棒球。最不可思议的是,他夜晚不睡觉。他笑着说的一句话我很震撼,他说的是,漫漫长夜还能做什么?

世界陷入安静的漫漫长夜还能做什么?24小时不眠是怎样的感觉?不睡觉是不是一种福气?比别人多8小时一定可以做很多事?但是常常失眠的朋友S最怕旅行,她认床。明知要养足精神走明天的路,但数完了全世界的星星,赶完了草原上所有的棉羊,越想睡越是无法入眠。

不是常常埋怨时间不够用吗?不是说周末苦短?当不眠成为一种累,即使拥有更多的时间也是件可怕的事吧?一方面睡得比别人多,一方面连手表牌子都暗示需要25小时的我,突然这样想,睡得心安理得才是幸福。

5 comments:

7号街隐士 said...

老实一句,我也觉得Twilight 没有什么的特别之处。

我反而更喜欢读昔日的亦舒小说。

Zooooker said...

我比较有兴趣为何李安会受欢迎:P

jookyie said...

电影还没看。
失眠是很糟糕的,糟糕的程度跟牙痛雷同。
ps.一直爱亦舒。

chree yee said...

令狐冲...骗骗小女生应该可以吧。呵呵。

若…天时地利人和,就是这回事。

阿麗安的PS 让我想起PS I Love U,我一直以为苦而错过的电影,原来它很好笑。

Zooooker said...

还好你没加一句,命也:p